制冷剂属于化学制品,在常温下呈气态。有些制冷剂具有毒性、可燃性、可爆性,所以在操作和使用时切不可粗心大意,必须注意下列事项:
(l)盛放制冷剂的钢瓶必须经过耐压试验,在试验合格后经干燥及真空处理后才能使用。
(2)各种制冷剂钢瓶应标有明显的品名、重量、质量卡片,以防错用。
(3)盛有制冷剂的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处,防止高热和太阳的直射。在搬运和使用时应轻拿轻放,禁止敲击,以防爆炸。
(4)制冷剂使用后应立即关闭控制阀,以免漏人空气和水汽。钢瓶上的控制阀应用帽盖或铁罩加以保护。
(5)分装和充加制冷剂时要戴手套和眼镜,避免制冷剂喷出冻伤人身。
(6)在检修系统时,如果需要从系统中将制冷剂抽出压人钢瓶时,钢瓶应得到充分的冷却,并严格控制注入钢瓶的重量,决不能装满,一般按钢瓶容积装入60%左右为宜,使其在常温下有一定的膨胀地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(7)在制冷剂大量泄漏时,应将门窗打开,以免引起人的窒息。更不要使用明火,以免损害人体。